可以。
一、财产保全的定义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中,为保障胜诉方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合法权益,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特定措施以防止债务人转移或隐匿财产的行为。
二、起诉离婚中的财产保全
在诉讼离婚中,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转移、变卖或隐匿共有财产,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三、财产保全的种类
起诉离婚中常见的财产保全种类有:
(1) 冻结银行账户:法院将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冻结,禁止其转账或提取资金。
(2) 查封固定资产:法院将被申请人的房产、车辆等固定资产查封,禁止其出售或处置。
(3) 限制出境:法院对被申请人采取限制出境的措施,防止其携带财产逃离。
四、财产保全的申请条件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存在财产转移或隐匿的危险: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意图或行为。
(2) 诉讼目的正当:财产保全申请必须与离婚诉讼目的相关,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3) 提供担保: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以确保因财产保全措施而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得到赔偿。
五、财产保全的程序
(1) 提交申请:当事人向受理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2) 法院审查:法院对申请书进行审查,核实申请条件是否具备。
(3) 裁定:法院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准予或驳回财产保全申请的裁定。
(4) 执行:如果法院准予财产保全申请,将依法执行相关保全措施。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法律疑问可直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