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解释:
  • 移送管辖

    是指法院发现已经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受移送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

  • 监所检察

    监所检察,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一项职权。指根据法律规定,对各个狱政管理机关(监狱、看守所、拘役所、未成年犯管教所、劳动改造场所)的监督和不属狱政范围的劳动教养...

  • 间接证据

    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的特点是:(1)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联方式是间接的,一个间接证...

  • 法定权利

    由宪法和法律明文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权利。与法定义务相对应,与自然权利、道德权利相区别。可分为实体权利(由各种实体法如民法等规定)、程序权利(由民事、行政、刑事诉讼...

  • 变更控诉

    人民检察院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起诉书内容或指控的罪名与法庭调查的事实不符,需要对控诉事实或指控的罪名进行变更的诉讼活动。检察院在变更控诉时,司法机关应保障被告人...

  • 物证

    物证:是指能够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存在的物品、物质或痕迹。

  • 假执行

    法院在判决作出前,或者在判决生效前,经原告申请,或者由法院依职权裁定,由被告预先给付部分金额或者财物,以解决原告生活上的急需,称为先行给付。先行给付实际上是使权...

  • 民事执行

    民事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定的程序,行使司法执行权,强制义务人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活动。

  • 合议制

    合议制与“独任制”相对。指由审判员和陪审员或者由数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判决案件的审判制度。各国审判案件采用的基本审判方式。

  • 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指公安、司法机关责令被告人在其固定住处,或在其无固定住处时,在指定的地区居所,不得擅自离开,并对其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性措施。目的是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执行和解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物的一部或者全部自行协商,互相谅解,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活动。

  • 送达

    送达指司法机关依法定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有关单位的诉讼行为。应送达的诉讼文书,主要是指传票、通知书、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判决书、裁定书...

  •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总和。

  • 律师函

    律师函英文名称Lawyer'sletter,又叫做律师信。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

  •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是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并建立资产阶级国家以后的产物。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从学理上说,行政诉讼法有狭义和...

  • 仲裁协议

    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

  • 侦查权

    侦查权是指国家侦查机关以及侦查人员为实现侦查目的,依法定程序,运用特定侦查手段开展侦查活动的权力。

  • 普遍管辖权

    普遍管辖权指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其行为侵害了由国际公约、条约所保护的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本国刑法即有适用的效力。普遍管辖原则弥补了属人原则的局限性...

  • 再审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

  • 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指证人在诉讼过程中向司法机关陈述的与案件情况有关的内容。证人证言是证据的一种。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或侦查机关所作的陈述。以本人所知道的情况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