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单位行贿罪

对单位行贿罪是什么意思?

概念

对单位行贿罪,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立案标准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个人行贿数额不满10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向3个以上单位行贿的;

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

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

犯罪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

另外,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这里所说的财物,与受贿罪中的财物是相同的。

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一般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向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贿的行为。至于行贿人所要谋取的不正当利益是否客观实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表现为二种形式,一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财物;二是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攒贡仕人员,伙上还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