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宪章

联合国宪章是什么意思?

联合国宪章,是联合国的根本法。1945年6月26日在美国旧金山签订,同年10月24日生效。包括序言和19章,共111条。主要内容是规定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会员国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机关(大会、安理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的组织、职权、投票程序,以及关于宪章的修改等。其所附《国际法院规约》,按照宪章的规定“为本宪章之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