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地产的分割方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

1、离婚时,房地产有这些分割方法:

(1)实物分割,即夫妻双方离婚后仍可同意共同居住在房屋内,同意房间的所有权;

(2)变价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能实物分割,即一旦共同财产实物分割会影响财产的价值或使用,可以拍卖或出售财产,然后平均分割拍卖收入。

(3)折扣赔偿。折扣赔偿的分割方式主要存在于以下情况下,即对于不可分割的共同财产或分割将减少其价值,如果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获得共同财产,共有人可以获得共同财产,共有人可以向其他共有人作出价格赔偿。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释(1)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当双方不能就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价值和所有权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应当分别处理以下情况:

(一)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投标取得的,应当予以许可;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出售房屋,分割所得价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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