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离婚怎么分?

法律分析:

1、归谁所有,需分情况讨论:

(1)婚前男女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子属于夫妻共有。离婚时,平均分割通常是分割的。

(2)婚前建造的房屋。对于一方婚前建造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这样的房屋是一方婚前收入, 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一般不分割。

(3)一方在婚前建造,建造房屋所欠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因为这样的房子是一方的婚前收入,而不是婚后的共同收入 ,因此,它不能被视为夫妻的财产,只能判定为婚前所属的一方。但是,由于房屋建设所欠的债务是通过婚后共同财产返还的,得到房屋的一方应当适当补偿房价的一部分。

2、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妨碍、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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