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车辆起火灭失,承租人是否应担责?

法律分析:

承租期内,租赁车辆起火灭失,承租人应该担责。承租人应当按照承租合同的约定,妥善保管承租物,如果因承租人保管不善,导致承租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为第三人的原因灭失,承租人可以要求第三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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