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登记中的债务履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抵押登记中的债务履行期限的规定为,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协商确定,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当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注意: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遇类似问题,建议立即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解答。
需要专业律师帮助?
24小时免费法律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