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约好一起离婚怎么办
两个人约好一起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相对简便快捷,需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按程序办理;若存在争议则可选择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
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如果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就某些事项无法达成一致,如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比例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起诉状应当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审理: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审理。审理过程包括调解和开庭审理。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进行开庭审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无论是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慎重考虑,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时,要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
注意: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遇类似问题,建议立即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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