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顾家丈夫离婚怎么办
当妻子不顾家丈夫想离婚时,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丈夫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并处理好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
协议离婚:
条件与程序:如果丈夫和妻子能够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那么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表示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夫妻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冷静期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适用情形:若妻子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丈夫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诉讼流程:丈夫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如妻子不顾家的证据等,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若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进行判决。
判决依据: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者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丈夫能证明妻子不顾家的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
财产分割: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子女抚养:如果有子女,需要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的支付问题。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注意: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遇类似问题,建议立即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解答。
需要专业律师帮助?
24小时免费法律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