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长期外出怎么办离婚
妻子长期外出时,若要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若无法协议离婚,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如果妻子虽然长期外出,但双方能够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选择协议离婚。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若妻子长期外出,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或者妻子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妻子下落不明,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准备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等。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立案**:将准备好的诉讼材料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送达与审理**: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如果妻子下落不明,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之后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审理。
**判决**: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决准予离婚。
在处理离婚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注意: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遇类似问题,建议立即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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