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一年多对方不离婚怎么办
分居一年多对方不离婚,可考虑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若协议离婚,因对方不同意而无法实现;此时可选择诉讼离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不同意离婚,协议离婚这条路就行不通了。
那么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要进行诉讼离婚,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即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等具体诉求)、事实与理由(比如阐述双方分居的情况等)。
关于证据方面,虽然分居一年多,但根据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所以目前分居一年多的情况,还未达到法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标准。不过可以收集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例如双方感情不和的聊天记录、争吵的视频音频、对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等。
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后,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调解可能有两种结果,一是调解和好,双方继续维持婚姻关系;二是调解离婚,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若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进行判决。如果经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若不能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若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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