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能否向对方索要青春损失费

法律分析:

分手后当事人是不可以向对方索要青春损失费的,但若对方造成了自身的损害,则其可以主张相应的损害赔偿金。《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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