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当天丈夫持刀行凶被妻子反杀(离婚当天丈夫持刀行凶反被妻子杀)

前言

广元旺苍,警方破获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令人不解得是,本案的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均已年迈。犯罪嫌疑人因轻信谣言,果断选择与妻子离婚;又因为惧怕谣言,与妻子离婚不离家,致使第三人无辜遇害,导致悲剧的发生。

老人深夜血流田间

2014年,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尚武镇胜利村。

这是位于尚武镇最偏远的一个村落,群山环抱,民风淳朴,人烟稀少,村里年轻一点的村民都外出打工了,零零散散的分布几户人家,日子虽然平淡,但同时也带着与世无争的幸福。

胜利村四组有一位年过六旬的老头王明,是很多人羡慕的对象。虽然生活来源单一,主要靠卖菜赚点钱补贴家用。但家中儿女都有着不错的收入,每月都会给王明寄一笔生活费,平均下来每月大概2000元左右,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2014年6月5日晚,一桩离奇的案件打破了村庄深夜的宁静。

晚23时55分,旺苍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声称同村村民王明被人杀死了。案情重大,旺苍县公安局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调集精兵强将,连夜赶赴案发现场开展案情侦查工作。

被害人王明

警方赶到时,只见一个老年男性倒在水沟里,他身下有一摊血泊。经法医初步鉴定,老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其两个大腿间共有五处刺伤,并伤及股动脉的一个分支,导致失血过多死亡。

通过伤口的形态特征分析,作案工具为单刃的刺具,其死亡事件大概在当晚11点钟左右。

据民警分析,死者生前曾与犯罪嫌疑人有过激烈的搏斗。

很明显,老人属于他杀。

死亡背后疑团重重

死者名叫王明,案发现场距离他家约摸20分钟的路程,按照村民的当地习惯,晚8点左右,大家就都已经入睡了。那么,这么晚的时间,王明为什么会出现在案发现场呢?当晚,王明和凶手是相约至此,还是另有隐情呢?

案发现场示意图

随后,警方立即对王明家进行开展勘查,但奇怪的是,家里并没有被翻动的痕迹。

在勘查过程中,警方找到了他身上剩下的钱和屋里的钱,根据平常的生活开支,他们粗略计算了一下,二者基本没有出入,也就是说,老人遭抢劫致死的推断不成立。

那么,凶手对王明下手的目的又是为什么呢?

村民们告诉民警,王明平日里性格有些偏执,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与他人争吵。经民警一番调查,发现王明与他人并没有深层次的矛盾,按照常理,这些矛盾并不会造成被害人最终的死亡。

要想找出凶手,警方只能从还原被害人当日的活动轨迹入手。

警方调取了案发当日的监控,所有出入口并未有外来人员进入本村,那么,犯罪嫌疑人便锁定在了胜利村,且是胜利村四组村民身上。

然而,民警走访了一圈,并没有人了解被害人王明遇害当天的行动轨迹。但却有村民表示晚上7点之后,曾不止一次见到过王明在外面活动。

一个村民说,大概一个月之前的晚上,看到王明拿着手电筒朝坨子梁的方向走。

另一个村民说大概在一个星期之前晚上看到王明从坨子梁方向往他家的方向走。

而这两次的时间都是在晚上九、十点左右,也就是说,王明晚上的活动基本和坨子梁有关。

警方考察了整个村子的地形,发现案发地旁边的那条小路是距离坨子梁最短、耗时最少的通道。但当警方问及王明与坨子梁的关系时,村民们变得期期艾艾、闪烁其词。

在警方的耐心疏导下,有人向民警透漏了一个重要的线索,坨子梁同样居住着一位留守妇女,而且是个寡妇。好几次,他们都看到王明朝寡妇家走去。

村民口中的寡妇叫梁晓娥。警方了解到,这些年,王明经常到梁晓娥家,帮助梁晓娥做些苦力活。

会不会二人之间会有一些不正当的关系,最终导致情杀或仇杀呢?

在警方的追问下,梁晓娥终于开口了,自己与王明并非如外界传闻那般,有着暧昧关系,两人只是好朋友。

6月5日晚10点多,王明的确给她送去了粮食,两人聊了一会儿天,大概晚11点来钟,王明便离开了,至于后来发生的一切,她完全不知情。

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王明的死是否如梁晓娥所言,与其无关呢?

梁晓娥陈述事情的始末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得是,这一次的调查结果,不仅让警方大吃一惊,同时也让案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警方发现,梁晓娥不止与王明有着暧昧关系。

警方立即想到了一个可能,梁晓娥会不会和其他村民也有着暧昧关系,导致王明和其他村民之间争风吃醋,激化矛盾,最终将王明故意伤害致死。

顺着这个思路查下去,发现确实曾经有一个人与王明发生过正面冲突,这个人叫王金。

而在案发第二天,对全村村民进行第一次走访的时候,侦查员也见到过王金和他的前妻赵菊。

当时,两人的身上都有着不同程度的伤痕。

王金的脸上有一块淤青,赵菊的手背上也有一处划伤,他们在接受警方询问的过程中,声称他们夫妻俩是因为琐事打架,王金拿刀吓唬赵菊的过程中,将其手背划伤,赵菊拿起石头砸向王金,导致王金的脸部被划伤。

当时这个细节没有引起警方的过多注意,然而随着王金再次进入勘查的视线,结合种种情况,办案民警才发现,整件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会不会太凑巧了,正好是王明遇害的当天晚上,正好遇上王金和妻子赵菊打架。

警方再次将注意力集中在了王金夫妇二人身上,通过对地理环境的调查了解,王金的家距离案发地仅需几分钟的时间。

村民还告诉警方,王金和王明二人发生纠纷时,他和前妻并没有离婚,会不会是这些原因集结在一起,导致王金对王明怀恨在心。

正当警方决定对此人深入调查时,没想到王金竟然主动找到了组长,说他把王明杀了。

组长告诉警方,王金将一柄长约40cm的钢刀交给他时,说这把刀是他的作案工具。刀上有两人的血迹,一个是被害人王明的,一个是他前妻赵菊的。

王金的作案工具

一把刀上同时沾着两个人的血迹,警方分析会有两种可能,一是案发现场除了王明、王金,还有赵菊在场。二是王金在刺伤王明之前或之后,用刀割伤了前妻赵菊。

然而,无论哪种可能,原因都让人匪夷所思。真相究竟是什么,王金、王明、赵菊三人之间到底又是什么关系呢?

真相浮出水面

收到消息后的警方,很快将王金制服。经讯问,王金对自己杀害王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答案令人震惊!

王金本在一家煤矿当保安,案发前不久,赵菊再次与前夫王金大吵一架,一气之下,王金整整六天没有回家,眼看着矿上的食物所剩无几,王金决定向前妻赵菊妥协,回家取粮。

走到家附近时,河边突然河边亮了一下,这让王金一下变得警觉起来,大半夜的,究竟什么人在田间窃窃私语?

为了探清真相,王金故意放满了脚步,轻轻地向田间走去,生怕惊动了田埂下面的人,当手电的光射向对方时,眼前的一幕让王金彻底惊呆了,竟是自己的妻子和一个男子正在做不雅之事。

王金的照片

而眼前这个男子,正是那个叫王明的人,此情此景,让王金心如刀割,情绪失控。

这些年,王金隐约觉得妻子出轨,却不知道出轨对象是谁,这也成了王金与妻子离婚的导火索。

这件事压在王金的心头好多年了,但苦于没有证据,所以只能藏在心里!

如今,捉奸在田野,王金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他一把甩开赵菊,向企图逃跑的王明追去。

与此同时,警方又得到了一个震惊的消息,王金与赵菊二人早于2009年就离婚了,但出于对孩子的照顾,两人依旧生活在一起,而王金依旧继续以丈夫自居,因此,王金格外不能容忍赵菊与其他男人的传言。

变形的关系和扭曲的价值观,并没有让两个人在“离婚不离家”的过渡下彼此消除猜忌,反而让这对夫妻充满了恶意与谎言,但其可怕之处正在于它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因此,当王金意外撞见前妻和王明在一起时,立志要让王明必须在组长面前承认错误,可是王明却坚决不去,并开始大声谩骂,这一举动彻底激怒了王金。

两人很快扭打在一起,王金决定给王明一个教训,拿出随身携带的刀,狠狠地戳向王明的腿部,其中一刀无意间划破了王明大腿内侧的股动脉。

王明血流不止,动弹不得,而王金完全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气急败坏地返回家中,继续殴打赵菊,并用刀割伤了赵菊的手背。

只是,这个怒气难消的男人完全没有想到,一场悲剧至此已无法挽回。

目前,王金因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法律分析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构成的特征主要表现为:

客观方面,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并且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主观方面,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但是并不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也就是说有致人伤害的故意而没有致人死亡的故意,主观上是故意加过失的双重罪过。

庭审中,王金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承认属实,未作辩解。

判决:具有主观恶性较轻等因素 依法可减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金因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本案系王金夫妻二人处理家庭内部矛盾不当,引发的家庭悲剧,其主观恶性较轻,且具有自首情节,又真诚悔罪,取得了家庭其他成员谅解,依法对其可减轻处罚。

最终根据王金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宣判后,王金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案件评议

婚姻就像天秤,你在这头,我在那头!

一段再寻常不过的婚姻纠葛,最后却酿成如此苦果。

被人疼爱和珍惜固然很美好,但步入婚姻的殿堂后,面对柴米油盐酱醋的现实生活,彼此的缺点都会被进一步放大,进而导致矛盾加深,离婚也变成了见怪不怪的现象。但有些夫妻,往往又会因为各种原因隐瞒真相,秘而不宣,进而出现了“离婚不离家”的现象。

离婚不离家,从某种程度上讲就是自欺欺人,不管是为了孩子,还是为了父母,隐瞒离婚的初心或许是出于好心,但真相被揭开的那一刻,对不知情者来说无异于伤口上撒盐。

如果王金能够及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正确面对离婚的事实,及时纠正自己的行为,那么,他对王明就不会有如此地嫉恨,也不会导致最终伤人致死的结果。

最后,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婚姻中总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如果你对这份婚姻还怀有希望,就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安分守己,各尽其责,让婚姻成为你们彼此的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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