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离婚:
(一)一方患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婚姻过错行为,调解无效的;
(二)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不宜离婚的;
(三)一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一、夫妻一方拒绝起诉离婚
若夫妻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另一方不能强行起诉离婚。遇到此种情况,建议当事人先通过以下途径协商解决:
1. 沟通协商:夫妻双方心平气和地进行沟通,找出婚姻破裂的原因,并共同努力解决问题。
2. 调解:可以向居委会、妇联等调解组织寻求帮助,由调解员主持调解,促成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3. 诉讼离婚:若协商调解均无果,且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已经破裂。
二、夫妻双方均拒绝起诉离婚
若夫妻双方均拒绝起诉离婚,则双方婚姻关系将继续维持。建议双方慎重考虑以下建议:
1. 分居:可以考虑分居冷静一段时间,给双方思考的空间。
2. 改变态度:如果双方还存在复合的意愿,可以积极采取措施改变彼此的态度,重新审视婚姻关系。
3. 接受现实:如果双方彻底无法调和,应理性对待,接受婚姻破裂的事实,并做好心理准备。
三、法律援助
对于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将指派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法律疑问可直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