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感情破裂,一方或双方均不同意离婚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就会对案件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就会正式立案受理,那么起诉离婚怎么算是立案呢?
一、起诉离婚怎么算是立案
起诉离婚立案是指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书以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做出正式受理案件的决定。
1.
具备起诉资格:
原告必须是符合起诉条件的,如当事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2.
起诉符合法定形式:
起诉书应载明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附相关证据。
3.
材料齐全:
起诉材料应包括起诉书、证据清单、证据复印件、身份证明等材料。
4.
符合受理条件: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即原告具备起诉资格,起诉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齐全,且案件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
5.
裁定受理:
人民法院经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作出裁定受理案件,并向原告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起诉离婚后法院不受理
并不是所有起诉离婚的案件都会被受理,人民法院有权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将不予受理。
1.
原告不具备起诉资格:
如原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起诉的。
2.
起诉不符合法定形式:
如起诉书格式不正确,内容不完整,缺乏明确的诉讼请求等。
3.
材料不齐全:
如未提交证据清单、证据复印件或其他必需材料。
4.
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如涉外离婚案件或其他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
三、起诉离婚后法院受理
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就会作出裁定受理案件,并向原告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
1.
开庭审理:
法院受理案件后,将在合理期限内开庭审理,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被告答辩,双方举证质证。
2.
调解或判决: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和解。若调解不成,则会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准予或驳回离婚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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