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间借钱往来本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但如果朋友借钱不还,那么就涉及到了法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归还借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应当在借款合同成立之日起合理期限内归还。”
也就是说,如果朋友之间的借款有书面合同或者口头约定,那么借款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归还借款。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借款人应该在合理期限内归还。
如果朋友借款不还,那么借款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追回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一)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二)被告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也就是说,如果朋友借款不还,借款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回借款。如果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那么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总之,朋友借款不还是一种违约行为,借款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