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离婚的法条(不准离婚的法律条文)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不许离婚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不许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不能离婚的条件如下: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仅起诉的,不受理。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五)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六)被逼迫或者胁迫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妨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妨提

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离婚能主张青春损失费吗

离婚没有青春损失费,青春损失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从法律的角度看,离婚青春损失费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青春损失费是离婚的人因为自己心灵受到创伤,认为自己在婚姻中处于劣势地位并且付出比对方多,希望在离婚的时候获得经济上的补偿。

从法律条文的解释适用上看,与离婚青春损失费比较贴切的是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这种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

离婚精神损坏赔偿事项规定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的“损害赔偿”主要指精神损害赔偿和其他损害赔偿。

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请求人无过错。

实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对过错方在经济上予以制裁和法律惩罚,使无过错方得到一定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有利于有效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稳定现代婚姻家庭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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