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借贷利率以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为限;如果超过该利率范围的,则超过部分属于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那么民间借贷的利率怎么约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问法智选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内容,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民间借贷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显然会出现出借人实际交付的金额与借款金额不一致的情形。对于借据中约定的借款金额与出借人实际交付的金额不一致的情形,经审查,属于在交付本金时预先扣除利息的,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数额认定借款本金并计算利息。借据载明的绝大部分金额通过转账支付,出借人主张剩余部分系采用现金交付,但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的,对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禁止利滚利的行为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金和利息进行滚动结算后将利息计入本金,重新出具借据再计算复利,其利息应当以最初的本金为基数,超过法定利率的不受法律保护。
(三)扣除利息外费用的情形
出借人与借款人在借贷关系中除约定利率外,还约定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中介费、担保费、服务费等费用的,应视为对利息的约定。利息、中介费、担保费、服务费费等合计以后超过法定最高利率的(银行同期利率4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本文民间借贷的利率怎么约定就先说到这里了,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多名专业律师一定会为您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