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的管辖是怎样

离婚纠纷的管辖一般是由被告的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我国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夫妻两人想要离婚的,提起诉讼的一方应该到另一方的住所地或者户口所在地申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所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关于离婚纠纷的管辖是怎样的问题,下面问法智选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离婚纠纷的管辖是怎样

离婚纠纷的管辖是怎样

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北京法院,一般的离婚案件由基层即个区县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争议的财产超过了5000万元,一审就需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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