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有没有期限

法律分析:

答:首先,法律规定了受遗赠人的接受期限。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其次,《民法典》规定了受侵害继承权请求法院保护的时限。对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然而,在继承开始后超过20年的,不能再提起诉讼。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受遗赠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接受遗赠,其继承权将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受遗赠人知道或应该知道他的继承权受到侵犯而不在法定期限内起诉,则失去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相关法律】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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