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5个多月离婚用退彩礼吗

法律分析:

答:如果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五个月但是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的财产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材彩礼的。 彩礼,通常是双方在缔结婚姻时,多数是在结婚前,一方或者亲属按照当地习俗给予另一方的金钱,一般是男方给予女方。 很多人认为彩礼是为了结婚给的,离婚了就应该退还,但是这是个错误的理解。但并不是所有条件下的离婚都要退还彩礼,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按照法律规定,返还彩礼的法定条件为: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男方给付了彩礼,但是双方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在这种情形下男方可以向法院主张返还彩礼。但是,如果双方虽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是存在共同长期生活或者共同生育子女的情形,法官会根据双方的实际生活情况进行判决,决定是否返还彩礼。比如在农村地区,许多人未达婚龄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已经摆过酒席,女方居住到男方家里,甚至双方生育了子女。这种情况下,虽然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法院也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不会一刀切要求女方全部返还。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这种情况主要是针对双方结婚时间很短,而且婚后并未共同生活的情形。这个时候如果一方起诉要求离婚,法官考虑到双方并未共同生活,会支持男方返还彩礼的请求。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对于彩礼是否返还,原则上没有特殊规定的话,已经结婚的,彩礼将不用返还。而因给付导致给付人一家生活困难的,属于特殊情形,虽然已经结婚,也应当返还。因此,对于这一点的掌握应尽量从严。这里的生活困难应该达到绝对困难的标准,如: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在符合上述条件下,一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一般会支持,这个比较符合公平原则和民间的理念,但是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退还彩礼,法院是不支持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结婚五个月,若要想主张女方返还彩礼,需证明符合退还彩礼的条件,因此需要提供相应证据: 其一,证明该笔钱款给付的性质是彩礼:如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信工具的聊天记录,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 其二,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恋爱对方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 其三,证明给付彩礼后,双方没有在一起生活;或者财物是婚前给付,因此大额举债等,导致生活困难。 【相关法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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