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监护人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上监护人变更的条件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大多是自己的父母或是祖父母等长辈,合法拥有了孩子的监护权,就必须要承担其监护的责任。当别人的监护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很多人想要变更。那么变更监护权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怎么办理变更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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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监护权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怎么办理变更监护权?

变更监护人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上监护人变更的条件

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谈天翔律师解答:

办理监护人变更所需要的手续,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但是有变更监护人的条件。

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谈天翔律师解析: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谈天翔律师,中共党员,法律本科,行政管理专科,中华全国律协会员,信用管理师,二级建造师。从事律师业务十多年来,办理各类案件若干,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充分挖掘证据,忠于事实、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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